2009年8月8日 星期六

賠錢消災

上星期三 我又在次去做了一次調解

賠償金從五萬變成一萬二

感覺不是很好 總有一種感覺 台灣的法律 是吃屎的嗎!?

有被撞的還要賠撞的人錢 就只因為他路權大過於我嗎!?

被改裝車超速撞上 竟然完全都算我輸Orz

我只能說 法律 真的只會害人 不會保護人 更確定的是 是給會玩的人玩的

雖然說 我可以跟他秏下去 不過 也許代價會太大了點

我選擇賠錢了事

也許 這是人生中的試煉也說不定呀ˋ(′~‵")ˊ